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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283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3
  • 时效性
    有效

HHDLZXCG2017064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HDLZXCG2017064;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开远市;

建设规模:《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即工程总控制价):83.357944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谈判申请人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能力,室内装饰能力或室内设计相关文化建设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文化背景墙经验(业绩)不得少于3项;

4、甲方全程参与材料采购,且所购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应谈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两个月内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六、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为转账、电汇,如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须从公司基本账号转出(投标人在汇缴投标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或电汇单的备注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清楚投标项目的全称,不得简写、缩写,如此项缺失导致不能识别归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前交纳,并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

六、工程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结算价的95%,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七、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0日,8:30—11:30时, 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一行南路1号13幢);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九、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谈判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同时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远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开远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高健

电 话:0873-3139099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南路1号13幢

联系人:高正权

联系电话:15187311102

邮箱:963222497@qq.com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