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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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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4-17393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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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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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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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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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的公告
2021年4月24日21时,开远市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1〕61号)。现将转办问题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
受理编号:X2YN202104230037。
举报内容:红河州开远市大气自动监测站点位设置不合理,不能真实反映开远市空气质量。举报人质疑开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针对举报内容,2021年4月25日10时开远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现场交办,决定由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负责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对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