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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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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4-17394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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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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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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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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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的公告
2021年4月27日,开远市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1〕78号)。现将转办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
受理编号:D2YN202104260055。
举报内容: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小龙潭煤矿二大队板称房至开远市的公路沿线,拉煤车昼夜通行扬尘严重扰民。
针对举报内容,2021年4月27日17:30开远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办理专题会议,会议决定由开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开远市交警大队、小龙潭镇人民政府及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配合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