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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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4-1740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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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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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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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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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米轨火车夜间经过时鸣笛扰民”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红河州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凤凰社区凤凰小学旁的米轨火车夜间经过时鸣笛扰民”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自查自验,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开远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7223612,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414室。公示内容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红河州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凤凰社区凤凰小学旁的米轨火车夜间经过时鸣笛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5月30日19时至31日0时,开远市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灵泉街道迎晖社区凤凰小学和泸江站铁路周边,对运行的4趟(30028次、30023次、49052次、30025次)货物列车运行通过时的鸣笛情况开展调查核实。该地段开往昆明方向有铁路道口,开往河口方向有桥梁,现场发现铁道上偶有群众行走,火车接近时鸣笛警示铁路上行走的群众避让。在距离铁路30米的一侧进行噪声监测,监测到鸣笛瞬时分贝值较高,对周边住宅居民存在一定程度影响。
(二)经核查,涉事发生地位于该企业管理的昆河铁路(米轨)红河州开远市辖区迎晖社区附近智源路公铁交叉道口,是开远城市的核心区域,群众生活娱乐的繁华路段,铁路两侧40米外均有居民住宅区、公共休闲基础设施,群众晚饭后有沿着铁路散步、在铁路上乘凉的情况,给列车行车带来了安全隐患风险。
(三)关于鸣笛的相关制度要求。鸣笛的主要原因是警示上道人员避让火车。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51条:“铁路道口应设置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司机鸣笛标及护桩”;第454条:“司机鸣笛标,设在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500~1000m处。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在限鸣区域内,除遇危及行车安全等情况外,限制鸣笛,装备机车限鸣示警系统的应开启灯显示警设备”;第460条:“听觉信号,长声为3s,短声为1s,音响间隔为1s。重复鸣示时,须间隔5s以上”。《昆明局集团公司米轨铁路技术管理规则》第361条:“在非限鸣区域视线不良的大桥、隧道等地点根据需要设置鸣笛标,位置为前方300~800m处,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在限鸣区域内,除遇危及行车安全等情况外,限制鸣笛,装备机车限鸣示警系统的应开启灯显示警设备。在货物列车运行过程中,发现有人员上道侵入线路危及运行安全时,火车司机进行短笛警示,正常运行时不鸣笛”。
调查核实结论:经组织开展现场调查,火车夜间鸣笛对两侧住宅居民存在一定程度影响,群众反映鸣笛扰民问题属实。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4年5月31日,昆明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机务段对火车司机提出要求:一是在发现群众上道进入铁路限界时,在保证列车运行安全情况下,采取鸣短笛警示和打开头灯进行灯光警示;二是降低列车运行速度,列车运行至人员密集区段将原规定运行速度40km/h,降低至25km/h以下运行(经过道口时速为13km/h),确保遇行人不避让或避让不及等危及列车运行安全时,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发生铁路交通相撞事故。
2024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开远市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为铁路周边居民讲解保证铁路货物列车运行的安全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同时告知群众“人民铁路为人民、人民铁路人民爱”的双重含义,并且形成长效机制。
2024年6月1日,开远市开展铁路沿线小区走访活动,宣传不随意在铁道上嬉戏、玩耍、逗留等安全知识,注意避让火车,不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在铁道上行驶等相关铁路安全知识。
2024年6月3日,开远市开展铁路沿线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40份,反馈夜间火车鸣笛噪声影响已得到控制,群众表示理解和认可。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