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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ysrmzf/2024-0047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2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完成整改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羊街乡红土村水田破坏”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7223612,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414室。公示内容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红河州开远市羊街乡红土村(红土、宽寨、黑泥地3个村小组)优质高产水田被填入垃圾、砂石、杂物等进行硬化,栽种花卉,破坏面积达两三百亩。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涉事地块涉及面积316.17亩,该地块自2020年10月流转后,2021年—2023年均种植玉米,未栽种花卉;今年受旱情影响,春耕时无法正常播种,现场调查时该地处于未耕种状态。因管理不当,周边部分农户将农作物秸秆、砂石等杂物私自运到该地堆放,占用面积17.88亩,影响了部分地块耕作条件;同时流转范围内修建2条农村道路、涉及面积6.73亩,其中,1条硬化水泥(沥青)道路、面积4.41亩(未涉及占用耕地),1条未硬化道路、面积2.32亩(占用耕地1.67亩,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余土地耕作层未破坏,均可耕种。经现场调查、走访,具体存在问题如下:一是周边部分农户将农作物秸秆、砂石等杂物私自运到该地堆放,导致部分地块影响耕作条件;二是部分未硬化道路占用耕地1.67亩。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涉事地块内存在的垃圾、砂石、杂物已清理,地块恢复了耕作条件,并完成玉米种植。涉事地块中占用1.67亩耕地硬化的水泥(沥青)路,确属耕种所需,按农村道路和田间机耕路相关规定给予保留,我市已将涉事地块的占补平衡通过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提交省州审核,目前已通过省级审核。举报问题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了整改。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