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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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kyfj/2026-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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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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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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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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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验收销号公示表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中共开远市党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3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近年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云南省肩负的“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些地方对自身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认识不够,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等靠要”思想突出。一些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放任不管。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遇到困难存在畏难情绪。 | ||
整改情况 | (一)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不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深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三)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落实《开远市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开远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开远市严格按照要求于2025年11月4日开展问题整改自查自验工作。经查阅资料我市已按要求完成该问题整改工作,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达到目标要求。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曹茜 7223612 电子邮箱:57441029@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中共开远市党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3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督察发现,仅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就有5处共215亩天然林被盗伐。《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0年12月,蚂蚁堆乡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采伐许可证,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2023年2月,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予以同意将上述地块调出天然林范围。抽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发现,15.9亩天然林被蚕食。 | ||
整改情况 | (一)制定印发了《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查处。 (二)开展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关于林木采伐审批培训。 (三)完成天然林起源甄别工作。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开远市于2025年10月14日至15日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达到目标要求。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撒艳萍 7133968 电子邮箱:12329839@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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