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5-203413-7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时效性
    有效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开远福康堂中医诊所;

  登记证号:PDY00229X53250217D2122;

  机构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98号附1号;

  批准文号:开卫健医销字(2024)002号;

  公告期: 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3日。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