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kysrmzf/2024-0016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5
  • 时效性
    有效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开远康之城诊所

登记证号:PDY00231X53250217D2192

机构地址:开远市乐白道村委会新寨村口旁

批准文号:开卫健医销字(2024008号;

公告期: 20241014日至20241024日。



开远市卫生健康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