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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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4-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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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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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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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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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关停歇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开远康之城诊所;
登记证号:PDY00231X53250217D2192;
机构地址:开远市乐白道村委会新寨村口旁;
批准文号:开卫健医销字(2024)008号;
公告期: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4日。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