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40914-173315-97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6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州、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开远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开远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11号开远市公安局704办公室;邮编:661699;联系电话:0873-7231046)。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集中规范发布户口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制度和统计数据,力争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展现和解读。2023,开远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栏目进行信息公开7条。二是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定期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政府采购情况、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财政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2023,开远市公安局和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共对财政领域信息公开25条。三是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2023年,开远市公安局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71106项(其中,行政许可33项、行政处罚928项、行政强制60项、行政检查50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以上权责清单均及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进行公布。四是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结率。开远市公安局实行云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天候24小时服务,由专人负责对人民群众查询政务信息进行解答、咨询、查处。2023年,共收到云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工单52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7件,上升率为42.5%,均在期限内办结,办结率达100%。五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适时公开。开远市公安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办理结果均为A”类,面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开远市公安局经严格材料报审和保密审核,将其中无涉密及敏感内容的第53号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稿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开远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开远市公安局收到公民个人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其中1件予以公开,1件予以部分公开,均未收取公开信息处理费,群众对办理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已建立《开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开远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开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开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开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开远市公安局政策解读制度》《开远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公开制度》等多个制度。二是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尺度,严格做好公开前逐级审查审批工作。开远市公安局在信息公开前,要求经办人填写《开远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备案表》和《开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先报本局保密审查机构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后报部门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最后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开远市公安局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开远警方”微信、抖音、头条号、微博、bilibili和开远反诈服务号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发稿1631条,被中央、省、州、市各级媒体采用1118条。开设“春节我在岗”“开学季”“普法强基在行动”“百日行动”“普法小课堂”“电诈警情通报”“三话六学”“我为群众办实事”等8个专栏,开展反诈直播1场,民警化身“反诈青蛙”线下互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公安宣传,有效增强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开远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开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和《开远市公安局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度》等监督保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7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410

行政强制

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6.38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开远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将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及时对外宣传,并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功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二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开远市公安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开远市公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