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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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4-1733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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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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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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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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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机关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远市机关事务局联系(地址:开远市东新路219号121室;电话:0873—72319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开远市机关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机关事务部门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密切,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环境公开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远市机关事务局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开远市机关事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所有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数据准确、表述规范。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发布信息一律经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严格把关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深入开展信息发布审查、复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未独立建设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公众平台,以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可以查到开远市预决算公开情况。
(五)监督保障
开远市机关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执行,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公开栏目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后再上网发布。2023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开远市机关事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工作人员主动性、积极性、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开远市机关事务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无其他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
开远市机关事务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