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40914-173417-91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市政府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    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第二行政中心四楼;邮编:661699;联系电话:0873-72336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扩大公众参与渠道,服务和满足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科室、站、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主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一)主动公开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扎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2个专栏,下设“环保信息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开远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五个分栏。其中环保信息公开6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12条,行政处罚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信息16条,开远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24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9条,环保督察信息5条,共计公示各类信息72条。每天定时在开远电视台播放当天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全年,在开远市电视台公示空气质量信息365条。我分局持续做好12345环保热线工作,2023年,办理12369微信举报  11 件,12345电话投诉 65所有投诉件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按照各级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发布责任,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我分局收到转办件1件,按时办理答复1件,按办理结果分:予以公开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分局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进行初审、复审、终审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及信息备案表,并建立台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信息发布的严谨性。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检查网页信息和链接,同时根据监测系统的提示及时整改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生态环境”“环保督查”可以查阅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并可在线申请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引起的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了一定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发布工作规范有待提升。下步,我分局将加大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力度,采取骨干授课、点对点补课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