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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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4-17343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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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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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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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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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开远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作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开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开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开远市税务局在红河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细化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形式不断增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开远市税务局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及时发布相关税收政策文件、税收宣传视频、图片及相关税收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开远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远市税务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优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股室协办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信息发布,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大力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同时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做好信息公开和维护。加强公开平台线下延伸,推进“一窗通办、一网办理、一键咨询”,通过办税窗口公开发放涉税宣传手册、办税指南等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不断丰富政策宣传渠道,持续拓宽纳税人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外延。
(五)监督保障
认真对照税务系统领域政务公开重点,扎实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作用。坚持以“规范程序、严格审查、全面监督”为准则,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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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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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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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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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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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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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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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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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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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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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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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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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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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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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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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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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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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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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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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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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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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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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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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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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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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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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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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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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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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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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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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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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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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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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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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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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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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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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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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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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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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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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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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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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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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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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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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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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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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开远市税务局多措并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不高。针对以上问题,开远市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持续保持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的“高压”态势,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守好政务公开“安全关”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立足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推进政策图解的同时采取制作视频的方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趣味性。积极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锤炼干部队伍专业素养。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红河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着重加强干部队伍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专业能力,探索撬动税务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的“流量密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开远市税务局对照《2022年云南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方案》和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作用。
一是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开远市税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开内容、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公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积极服务保障税收征管改革。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成效,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运用税收大数据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办税缴费事项精准提醒的效能。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优化健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响应、改进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好差评”常态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基点,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增加公开渠道,畅通依申请接收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细化依申请件办理流程。同时,在依申请办理中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强化依申请公工作指导,规范化推进开远市涉税领域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围绕《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加强业务探讨和研究,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依托“互联网+”新兴媒体,政务公开从被动公开逐步转化为主动公开,从单向发布到发布、解读、回应相互促进,形成监督、服务、治理的政务公开工作导向。不断夯实政务公开阵地,围绕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重大活动信息,全方位呈现开远税务发展动态。
五是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社会重大关切,聚焦税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多渠道的政务公开,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联动政务新媒体矩阵,加强智慧化建设。不断探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借力新媒体,搭建税企互动平台,提高公众参与度。不断强化权威信息发布,使税务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更加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