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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4-173447-21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有关要求,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ky.hh.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开远市水务局联系(地址:开远市一行路114号;邮编:661066;联系电话:0873-7222272)。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信息发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和公开目录,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了《开远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二是2022年市水务局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信息54条,通过社会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审批3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水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水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对照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别项目,按照“谁制发、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及时公开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等内容,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更好地了解水利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五)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运用微信公众号(开远水利)进行部门信息发布,积极公开水利相关业务工作情况,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六)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扩大公开项目范围,强化运行机制,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和步骤,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疏导群众关切,凝集群众力量,为巩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探索,突破旧的限制,打破惯性思维,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规范性和实用性、网站信息审核、保密等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3年,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继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每一次公开都能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开远市水务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开远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