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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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4-1737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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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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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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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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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地震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我局根据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如下汇报,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冯国民亲自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日常工作,负责具体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开远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开远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并狠抓落实,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四是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舆情回应,改善群众公开体验。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及时开展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题学习,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统表、依申请公开统计表、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等各类材料。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
1.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了8条,《开远市地震局2019年部门预算》《开远市地震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开远市地震局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开远市地震局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开远市地震局2019年度第二季度至第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开远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开远市地震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公开《开远市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开远市地震局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制发规范性文件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条,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是我局还在云南省政务管理平台上本局的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更新,2019年共更新工作动态9条,通知公告一条。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相关科室认真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事项梳理,对我局行政范围内的监管事项进行了认领,并对政务服务实施清单进行了认真核查,顺利完成了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信息完善。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函〔2019〕28号)要求以及开远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依据权责法定原则,制定了《开远市地震局机构改革后梳理和调整的权责清单》,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根据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行政服务事项有: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待审议通过后我局即可按照权责清单实施行政职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积极利用各种新形式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标准规范< 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制作、谁负责、谁审查”信息发布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公文运转、公文校稿等工作流程,重点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公布信息校稿责任,所负责网站栏目必须坚持做到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及更新符合时限等管理要求。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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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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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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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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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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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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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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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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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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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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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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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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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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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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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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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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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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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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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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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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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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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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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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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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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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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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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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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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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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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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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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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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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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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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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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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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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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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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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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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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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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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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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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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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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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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2020年工作改进情况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按照省、州、市文件精神要求,深入抓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推进,制定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关注地震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