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40914-173753-86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办信息科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创新思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制度促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均设立了兼职联络员,截至2019年底,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一年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市电视台、《开远市讯》、“开远智慧城管手机APP”软件、《住建信息》等途径发布和公示信息,有效的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提高了城建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减5

1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减1

18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1

 减39

50

行政强制

3

 减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52.6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缺乏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政务信息公开力量有限。二是有时信息公开内容滞后,部分内容形成的时间慢,特别是一些时效性数据,不能在其产生的第一时间公布在公众眼前,影响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也影响了公众及时获悉重点内容的权力。

下一步,我局将对去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研究,积极改进有关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据可查。二不断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务大厅便于群众获取信息载体和场所的作用。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放管服相关工作,按照省级部署,将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其他权力的各项证明材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待省级部门完成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基本模版并推送州、县市后,及时完成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投放并上网公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