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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09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远市东新路219号行政中心219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电话:0873-7223122,电子邮箱:kysmzj@126.com,邮编:661600)。

一、总体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群众关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加强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省网站、州政府网站及红河发布、《美丽开远》《开远统战》等媒体)共公布民族宗教信息工作57项,不断深化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着力规范发布各类信息。其中: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类的信息30项、财政预决算类7项)。

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把关答复内容。2024年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二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三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信息更新,做到有信息立即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根据不同的政务内容特点,以“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机关公示栏为主阵地,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更新发布,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严格“三审三校”,从源头上防范出现错敏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泄漏情况发生。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未经同意或审查一律不予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群众留言、咨询的受理、反馈事项,确保及时办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2024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氛围,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创新举措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开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