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10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342号,邮编:661699,电话:0873-72232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聚焦群众所盼,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招标采购、部门预决算、住房保障、供水供气等方面的政府信息139条,积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2024年办结11件,2025年1月办结6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审查。执行《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密等问题的发生。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自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要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细化到人,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9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供水供气栏目信息质量不高、依申请公开的沟通协调机制还需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建立信息发布提醒和催办机制,明确供水供气责任主体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发布情况的日常监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内部沟通协作,建立疑难问题定期会诊机制,及时解决依申请公开处理过程中的梗阻问题,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定期反馈处理进度,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