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10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开远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远市环雅南路37号,邮编:661699,电话:0873-7122848)。

一、总体情况

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标对表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重点工作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安排,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申请后,办公室进行登记,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2024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密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信息85条、社会组织信息5条、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信息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9条。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资金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确保政府信息有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处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公开信息文字表述没有出现严重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科室信息报送不够主动,不善于在工作中找亮点编写信息;二是有个别科室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延迟情况。

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科室长、分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以后才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时,要求网站后台管理人员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亲自监督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无其他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