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11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49号,邮编:661699,电话:0873-31664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加大公开平台和制度规范建设力度,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由理事会主任任组长,理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普满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始终坚持深化供销领域综合改革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财政资金信息、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计发布政府信息6条。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申请人(法人)可通过线上互联网渠道(邮箱)和线下受理渠道(邮寄、当面、传真)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公开申请。2024年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安全性。坚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部门自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流程报送、发布公开信息,切实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自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要依靠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和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后续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与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把关机制,分管局领导牵头研究,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科室通力合作,加强公开文稿内容审核,做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从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引起泄密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单一,政务公开涉及规模不大。由于我社没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权力,政务公开内容大多以预决算内容为主,公开内容较少,表现形式不够丰富。

2.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需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常态化意识等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条例的了解程度不够。

3.政务新媒体的投入不足。我单位尚未开通微博、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未能多渠道扩展政务公开范围。

(二)改进情况

1.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推动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公开注意时间节点和反馈内容,加强意见征集过程公开力度和主动公开意识。

3.提升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对薄弱环节的培训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高效、全面落实。

4.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增加政务新媒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无其他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



开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