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hhzsthjjkyf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梳理总结并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联系(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第二行政中心四楼;邮编:661699;联系电话:0873-7233685)。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72条,内容包括:环保信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开远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保督察信息,以主动公开为常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没有上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1件,没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重新修订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落实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收集处理政务公开申请,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严谨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生态环境”“环保督察”2个专栏,“生态环境”又分设“环保信息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开远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五个子栏,用于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并可在线申请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人员定期检查网页信息和链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出现因错字、漏字或信息错误而被通报、公开涉密涉敏信息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创新性不强;二是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把握不准,处理不熟练。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营造良好的全员参与政务公开的新环境;二是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