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tj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现公布开远市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邮编:661699;联系电话:0873-722354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开远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统计职能核心,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升统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统计局围绕社会公众关切和统计工作重点,精准梳理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公开部门动态19条,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4篇,编发《统计简报》11期,发布统计信息19篇,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有效的统计依据;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指标,答复各类社会咨询和群众来电来信。以“民法典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为契机,联合国家统计局开远调查队,统筹资源,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折页、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行现场法治宣传教育,全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鼓励人民群众主动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人(法人)可通过线上互联网渠道(邮箱)和线下受理渠道(邮寄、当面、传真)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公开申请。2025年开远市统计局收到公民、法人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统计部门数据核算、统计调查、执法监督、信息服务等核心职能,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统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流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既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又筑牢统计数据安全与保密底线,助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服务社会公众、支撑科学决策为目标,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更新与审核,确保统计信息发布及时、数据准确、内容规范,与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口径保持一致,严把内容质量关,杜绝不实信息传播。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公开工作专业能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公众评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解读内容较为浅显,难以满足公众深层次信息需求;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不强,主要依赖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传统线上渠道,线下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公开服务有待提升;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在信息分类、答复规范等方面的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将重点从三方面推进改进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围绕主要经济指标、重点产业发展等内容,撰写更具深度的统计数据分析和解读材料,增加案例分析、图表辅助等呈现形式,提升解读实效;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展线下公开渠道,探索利用新媒体形式发布统计数据和政策解读,增强公开的趣味性和可读性;三是强化能力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流程规范、应急处置等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开远市统计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具体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数0件,通知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费金额0元。

(二)其他事项。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公开任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重大舆情或责任事故。下一步,将持续巩固公开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

开远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