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mzj/2026-0001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6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开远市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远市环雅南路37号,邮编:661699,电话:0873-7122848)。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省、州标准制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补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率达7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率达1.3倍。二是加强社会福利保障和社会服务、社会工作力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群体覆盖率达100%。持续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8平方米。全市有持证社工85人,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达1.6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100%。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达100%。三是持续做好殡葬服务。全市7个乡镇(街道)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4个,实现基本殡葬服务100%全覆盖。四是持续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全市建成养老机构15家,机构养老床位412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029张,占机构床位数的73%。全市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6个,覆盖率达85%。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建成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个,覆盖率100%。23个城市社区全部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联络站,覆盖率达100%。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开通率达100%。

市民政局对标“十四五”期间主要工作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重点工作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安排,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申请后,办公室进行登记,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合规、内容准确、程序规范。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与敏感信息管理,切实防范信息泄露风险。定期开展信息安全自查与风险排查,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信息89条、社会组织信息14条、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信息1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0条。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资金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资金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处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一方面,在信息呈现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服务性上存在局限。另一方面,两个科室共同完成的事情,报信息的时候,需要更好的互相配合协同完成。

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结合部门职责职能,紧紧围绕民生保障职能,主动、及时公开民政为民关键信息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无其他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