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sjj/2026-00006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远市2025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开远市2025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6月17日在开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开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报告2025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5年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国有企业运营情况等进行了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市财政承压向好、稳中有进,切实发挥聚财增收、优化支出、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规范合规。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健全整改工作体系,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攻坚、重点督办多措并举,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747万元,支出4096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943万元,支出1652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0160万元,支出3262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万元,支出22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面。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项目库管理不规范;预算绩效评审结果运用不足。二是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4238.16万元未及时下达。三是财政资金管理与预算约束方面。连续两年结转项目资金135.08万元未使用。四是财政资源统筹方面。超范围收取存量资金;12家单位51.79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五是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项目建成后收益低;专项债券项目专项收入收缴不足。六是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管理使用方面。1个部门超范围使用国债资金211.24万元,超进度支付国债资金483.9万元;部分水利项目未按期完工,且未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核备程序。

二、专项审计情况

对开远市市属国有企业2021—2024年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管理与绩效状况方面。1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审批,且超额拨付工会经费50.75万元;公司融资、对外担保管控不严;部分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长期闲置;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应收款项清收工作滞后;押金清退、资产租赁定价、税收缴纳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储备林基地项目逾期;工程项目备案程序履行不规范。二是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方面。部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管理、库存及物资管控不规范。三是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方面。部分公司专户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往来款双边挂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对2名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内控和项目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会计资料不完整,涉及8.87万元;资金拨付与合同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缺失,未依规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18.86万元。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履职方面。森林保险投保审核把关不严、对承保机构的督促及理赔监管缺位;压实草地管护责任不到位,对违规占用草地3.83亩的行为监管不到位;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管力度不够。三是生态环境设施管护与污染防治方面。饮用水水源地管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建筑垃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2个竣工决算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价款审核不严。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合计29.34万元。二是执行基建程序不严格。存在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管理及监理审查程序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竣工决算不及时。2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五、审计移送情况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共向市纪委监委和其他有关部门送达移送处理书2份,涉及问题事项2项,金额3895.54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财政运行全链条管控。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规范项目库建设与动态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刚性运用。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快各类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从严规范专项债券、增发国债等专项资金管理,严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项目变更审批程序,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国企治理体系,筑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落实国企债务管控要求,规范投融资及对外担保行为,健全薪酬管理体系并完善审批流程。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和往来款项清收力度,规范资产租赁、股权投资等经营行为。压实企业内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与涉税管理,全面提升国有企业运营能力。

(三)压实资源环境监管责任,构建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压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规范林业草原相关政策落地执行,加大违法行为巡查处置力度。完善基层单位内控制度,规范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合同履约等管理流程。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垃圾处置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效。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法定程序。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规范工程计价审核及资金支付管理。及时组织竣工决算编制,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五)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标本兼治。进一步夯实“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完善整改跟踪闭环管理。强化部门协同和职能配合,研究破解制约整改的困难和瓶颈,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压紧压实相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与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行业监管结合起来,促进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绩效,防止屡审屡犯、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