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10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大院内,邮编:661606,电话:0873-7411003)。

一、总体情况

碑格乡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号召,始终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作为重要任务。秉持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旨在全面呈现2024年碑格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从主动公开的详实内容到依申请公开的妥善处理,从信息管理的优化举措到公开平台的建设成果,以及监督保障机制的有效运行等方面展开,为公众清晰呈现乡镇政府在信息公开领域的努力与成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验 。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信息数:2024年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公开政府信息268条,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26条,“美丽新碑格”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条、政府信息宣传栏向社会公开涉及政府工作报告、乡村振兴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各类资金补贴发放、安全生产、反诈、教育等方面信息179条。

2.信息公开主要形式: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美丽新碑格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广播、群众会、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乡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2024年度未发生涉密信息公开情况,做到了公开的信息不泄密。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在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24年,碑格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原因,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碑格乡人民政府立足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更好地发挥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乡镇动态、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将政府工作报告和应急预案、乡镇近日动态等信息公布在网上,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压实公开责任,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与透明度。2024年,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引起的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公开信息内容上存在盲区;

2.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定弄不清楚。

3.宣传渠道、政务公开方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1.标准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

2.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使“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成为执政理念。

3.拓展宣传渠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挖掘与宣传优秀典型,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线下主题宣传为辅助,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加强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