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开远市 | ||
---|---|---|---|
信件标题 | 您好,请问生育登记如何办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 ||
内容 | 您好,请问生育登记如何办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 ||
创建时间 | 2024-10-22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4-11-08 | ||
---|---|---|---|
回复部门 |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件后,将信件转由市卫生健康局予以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夫妻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一年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根据规定您可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生育服务证》,联系电话:0873-7231963。 感谢您的来信。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流水号 | 20241022002 | ||
姓 名 | 张** | ||
手 机 | 198****2631 | ||
地 址 | 云南省*********** | ||
发件IP | ************** | ||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件后,将信件转由市卫生健康局予以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夫妻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一年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根据规定您可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生育服务证》,联系电话:0873-7231963。 感谢您的来信。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处理对象 |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24-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