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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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0240913-19321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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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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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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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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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开远市融媒体中心:
你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朱晓雯)《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单位所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2个媒介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如你单位认为本通知书侵犯你单位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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