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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开远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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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浙商步行街及林秀湾底层商铺区域夜间顾客扰民问题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最近,浙商步行街及林秀湾底层商铺区域,尤其是介于浙商步行街及林秀湾之间的人和路路段两侧新开了不少夜间营业的商铺,由于上述区域自我监管严重缺失,因此有不少顾客在大半夜大吼大叫,甚至发生矛盾,严重影响了我及家人的睡眠。由于发言内容长度限制,详情请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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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 2025-09-22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5-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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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件后,将信件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于9月25日指派夜班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路段两侧部分商铺确实存在顾客喧哗、酒后纠纷等噪音问题,考虑到浙商步行街夜间商业活动活跃、噪音问题集中的特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该片区划定为夜间噪音治理重点巡查区域,在每日23:00-03:00这一关键时段开展动态化、不间断巡查,及时劝阻大声喧哗、违规产生噪音等不文明行为,切实减少夜间商业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浙商步行街管理部门,共同向步行街内所有商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项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读法条等方式,让商户明确商业经营中禁止产生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及违法后果,提升商户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主动规范经营活动,从源头减少商业噪音产生。以上处理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29日11:12分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答复,您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感谢您的来信,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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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922003 | ||
姓 名 | 李* | ||
手 机 | 182****4890 | ||
地 址 | 落云路*** | ||
发件IP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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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件后,将信件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于9月25日指派夜班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路段两侧部分商铺确实存在顾客喧哗、酒后纠纷等噪音问题,考虑到浙商步行街夜间商业活动活跃、噪音问题集中的特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该片区划定为夜间噪音治理重点巡查区域,在每日23:00-03:00这一关键时段开展动态化、不间断巡查,及时劝阻大声喧哗、违规产生噪音等不文明行为,切实减少夜间商业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浙商步行街管理部门,共同向步行街内所有商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项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读法条等方式,让商户明确商业经营中禁止产生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及违法后果,提升商户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主动规范经营活动,从源头减少商业噪音产生。以上处理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29日11:12分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答复,您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感谢您的来信,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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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25-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