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次数:1



2021423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155。现将转办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

受理编号X2YN202104220024

举报内容2016年以来,吴某某在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米朵村毁林采矿,导致村内道路被运输车辆压坏;响水冲水源被阻断,影响600多人饮用及灌溉用水;米朵村、阿沙枯村、大平地村800多亩农田被淹没。当地政府于20201229日查封采矿设备,但今年年初该企业擅自撕毁封条继续生产,村民上访遭到村委会部分干部及采矿人员阻挠。举报人诉求:1.停止吴某某毁林采矿活动;2.吴某某付清2017年至2021年补偿村民的欠款;3.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举报内容,202142317开远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议决定市自然资源牵头,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及中和营镇人民政府配合调查核实和处理,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办理,并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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