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1

 
 

202142421,开远市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161)。现将转办问题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

受理编号X2YN202104230037

举报内容红河州开远市大气自动监测站点位设置不合理,不能真实反映开远市空气质量。举报人质疑开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针对举报内容,202142510时开远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现场交办,决定由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负责调查核实和处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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