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关于开远市天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发布日期:2023/03/02  浏览次数:1

开远市天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开远市天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含专家意见及评审会议意见)已收悉,该报告表符合国家及省、州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经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开远市城区以东G323国道九公里处,因未批先建被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给予行政处罚。该项目在原项目场地上扩建,不新增占地,扩建1条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线,扩建后全厂达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2.7万元,占总投资的10.9%。项目。我分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禁止生产废水排放,依托原项目污水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原辅料准备阶段,粉尘依托原有项目环保措施达标排放。搅拌阶段,粉尘经4个筒仓自带的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厂区内合理洒水频次、封闭式皮带输送物料、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有效降低粉尘排放。粉尘排放必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相关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认真落实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避免噪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加强固废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

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项目调试生产正常后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五、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请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