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财政局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兑付2023年开远市第三轮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云财农〔2021〕1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开远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禁牧、草畜平衡补贴实行直补到户,统一执行国家标准:草原禁牧补助为每亩7.5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2.5元。
二、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面积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牧户的禁牧面积、草畜平衡面积补贴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在自然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牧民草原面积、奖补资金金额等事项,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审核。
三、数据审核通过后,请各乡镇(街道)在2023年4月30日前,将涉及2023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的牧户面积资金信息表、汇总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发放。
四、补助奖励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补到农户社会保障卡中。补助奖励资金发放不成功的,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更改直至发放成功。联系方式:市财政局 李素玉 7222422;市农业农村局 李卫民 7229957;市林业和草原局 李咪者 7231242。
附件:1.2023年开远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面积资金信息表
2.2023年开远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面积资金申报汇总表
开远市财政局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