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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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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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8
信息名称
解读《开远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精神,经过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之上,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开远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分级诊疗制度更加优化,医养结合优势更加突显,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高,卫生健康综合实力位居全州前列,总目标之下,明确了12项具体的目标(建成一批州内一流医院、学科建设取得重点突破、市级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更加牢固、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疗康养服务进一步融合发展、爱国卫生运动得到巩固提升、托育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构建卫生综合监管新格局)。 

  (二)细化了重点任务。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强学科”打造医疗高地、“强市级”做强市域医疗服务龙头、“强基层”织牢乡村医疗网底、“管慢病”降低健康风险因素、“控疾病”筑牢群众健康屏障、“重妇幼”关爱妇女儿童健康、“强辐射”深化周边交流合作、“固支撑”夯实发展根基、“强人才”补齐结构短板、“新爱卫”推进健康综合治理、“均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优康养”促进融合发展、“强中医”推动中医药事业守正创新、“强托育”增进民生福祉、“强监督”守住高质量发展底线),分解了48项具体工作任务到相关责任部门。 

  (三)提出了工作要求。提出要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各方合力,切实把健康开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聚焦组织保障、聚力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优化部门协作、强化督导考核五项保障措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