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财政局

为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开远市财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2.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

3.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市人代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4.本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6.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财政领域民生保障信息;

9.本单位工作动态和公示公告;

1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渠道

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ky.gov.cn/)。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开远市财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可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开远市财政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寄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请人进入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开远市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的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开远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环城南路162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61699

联系电话(传真):0873-7223501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下载)

       2.开远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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