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有关规定,编制了《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获得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hky.gov.cn/)搜索,也可以到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微信订阅号(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 

  (三)公开时限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可以申请获取。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开远市灵泉西路59号市市场监管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7223544(电话及传真);邮政编码:661600。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开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获取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递送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市场管理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交的《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公开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务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部门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下载)

       2.开远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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