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开远市紧紧围绕规划要求,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群众导向和改革导向,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为目标,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途径、新方法,突出特色,创新实干,多措并举,全方位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为法治开远建设筑牢了根基。一、普法机制更加保障
在“七五”普法期间,开远市通过“六个保障”到位,大力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强化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到位;强化监督检查,责任保障到位;强化考核工作,机制保障到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人员保障到位;普法经费纳入预算,经费保障到位。
二、普法内容更加丰富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市各单位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培训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多层次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在全市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十个一”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和“宪法七进”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宣传热潮,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权威,强化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法治宣传与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法治宣传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控辍保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等工作紧密结合,实现了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普法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双推进、同落实。
三、普法活动更加深入
我市在开展常规“法律六进”的基础上,“法律六进+N”活动得到拓展和延伸,“送法进园区”“送法进两新组织”“送法进酒店”“送法进汽车客运站”“送法进公共区域”等普法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2020年4月,在开远轻工业产业园区、开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开展“送法进园区”活动,在私营企业中开展“送法进非公经济组织”活动,通过“菜单式”法治讲座、“一对一”法治体检,“面对面”法律咨询,进一步提供了企业业主依法经营的意识,优化了开远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与市文旅局联合开展“送法进酒店”活动,将《宪法宣传折页》《开远市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手册》摆放到酒店客房中,让每一个入住酒店的客人能在旅行休闲时光时学法。与市交通局联合开展“送法进公交”活动,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站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粘贴普法标语,让普法“全时空”存在。
四、普法责任更加到位
先后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开远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明确各普法成员普法责任,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在红河州率先制定并印发《开远市第一批市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和细化各单位的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了各部门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程度。各普法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五、普法阵地更加夯实
一是夯实普法阵地,搭建门类齐全的普法平台。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我市着力打造了“八个一”普法阵地:“一扇法治之窗”、“一个法治小站”、“一条法治大街”、“一个法治课堂”、“一个法治电影广场”、“一个法治图书专架”、“一个法治教育基地”、“一个法治主题广场”,实现了法治宣传平台便民化、常态化。二是强化专项阵地,开展分众化普法服务。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在市雨露社区建立红河州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在市法院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开五中建立中小学禁毒防艾教育基地。这4个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实现了不同人群的精准普法。
六、普法方式更加灵活
为了让普法更加接地气、受欢迎、记得住,我市通过“创编法治文艺节目,弘扬本土法治文化”、“举办法治主题晚会,提升法治元素与舞台艺术的有效融合”、“举办法治书画展,推进法治文化与融入群众生活”、“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打造媒体普法品牌”。在普法实践中,注重传统媒体、新媒体普法形式同步推进,法治栏目、法治微电影、公益宣传片、法治人物纪录片宣传齐头并进。通过灵活多样的普法方式,扩大了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提高了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可率和接受度。
七、普法成效更加明显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开远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在省司法厅举办的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2019年“开远市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和“如何做好县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两项工作经验在全州普法骨干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市司法局局长袁春燕荣获2018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称号;2018年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星光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019年开远市被通报表扬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未来,开远市将一如既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普法的形式更贴心,普法的内容更暖心,普法的效果更走心,充分彰显普法工作的力度和温度,续写开远普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