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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制度化建设

来源:开远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8-11-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各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兽医站)、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等相关单位及场所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近日,开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动物检疫申报点、规模养殖场、生猪屠宰场及其相关人员在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中的职能职责,筹资近万元分类制作了三套制度牌,送到各相关单位粘贴在其办公场所,并对制度内容进行宣传讲解。

   制度牌内容包括《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处理制度、检疫申报制度、检疫操作规程,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能职责及义务,规模养殖场防疫责任公示牌、养殖档案制度、用药制度,屠宰场产品品质检验制度、动物及产品出入场制度、瘦肉精检测制度、产品召回、追溯制度等。   

   通过制作张贴制度牌、宣传讲解等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职能职责,让大家在开展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相关制度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