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效果,突出预防生动化、现场化、专业化的要求,市法院常态化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于8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某受贿案。市纪委监察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就受贿案件,联合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近百人到庭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李某涉嫌受贿罪,其于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共计141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向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上缴赃款人民币30000元。李某的辩护人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说明和辩解,并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理。李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市人民法院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