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广大交通参与者:振兴路是进入集镇的主要通道,也是规范化、精致化建设集镇的“第一印象”。为持续提升集镇品质,全面加强振兴路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过往车辆和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自2025年2月10日起,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振兴路两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振兴路全路段,即:知花小镇岔路口至G8011高速路高架桥脚,具体禁停路段如下图所示。

注:需要停车的,请广大车辆驾驶员规范停至集镇停车位上。
二、禁停时间
全天候禁止车辆停放。
三、管控措施
对违反本规定在振兴路停放车辆的,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交警中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劝离、锁车、拖移,并视其情节进行处罚;对损坏道路花坛、花箱等基础设施的,将依法依规按价赔偿。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振兴路交通秩序。若发现有违规停放车辆的行为,请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监督举报电话:0873-735244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互转告、广泛宣传。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开远市羊街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