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建办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于10月11日至14日在,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营造工作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包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144个示范点、城区主干道、车站、景区、园区、沿街街面(商铺、宾馆酒店、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等)LED显示屏、高速公路、乡镇(街道)出入口、集镇、农贸市场、机关单位、各社区、各村组及迎检路线宣传氛围安排工作任务。
督察组通过实地督查,各单位、社区、城区主干道、沿街商铺、景区、园区、企业、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等按要求开展氛围营造工作,对陈旧、破损宣传栏及标语进行了更换和撤作,全市创建宣传氛围浓厚。对督查中发现的内容不够准确、部分自然村没有宣传栏或宣传标语的问题,督察组现场进行反馈和指导。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实创建氛围营造,督察组建议各乡镇(街道)、各机关单位及牵头部门:一是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思想认识,对标对表,对宣传氛围营造、台账完善等进行全面自查,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二是针对督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市创建办沟通协调,立即完成整改。
(市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