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308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1-10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开远市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远市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开远市各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更好地理解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深化工作,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标准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对经济社会活动形成最佳秩序和效益。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在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均建立在上世纪80年代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基础上,政府对标准化工作包揽过多,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激发,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了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因此必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2015311日,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于2016714日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13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结合实际,于2016923日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619号)。为协同有序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全市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了十二项具体措施来保证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充分认识行动计划对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指导作用。

(二)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评估。按照合法性、先进性、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市涉及的省级地方标准和州级农业地方规范开展全面清理、评估。

(三)逐步取消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国家标准委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四)强化企业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和企业组成的产业技术联盟,开展企业及联盟标准制定,助推支柱产业优化升级,推动高新技术转化落地,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五)推动团体标准制定。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六)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开展标准的实施评价和监督工作,帮助企业有效实施国家各级标准,对标准执行中存在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推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七)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

(八)推进标准信息共享。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规划建设统一规范的全市标准信息网站,为社会提供服务。

(九)强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宣传。

(十)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

(十一)助推标准化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对现行标准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明确立改废的重点

(十二)建立健全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