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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134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开政办发〔2018〕7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2018年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政办发〔20187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远市2018年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开远市2018年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31

       (此件公开发布)

 

 

开远市2018年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

 

2018年是实施珠江流域禁渔制度的第七年,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相关渔业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成效,切实做好我市珠江流域禁渔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行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在珠江流域每年实行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制度,既是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强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将对促进珠江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云南省作为珠江流域的源头,贯彻实施好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意义特殊、作用重大。

二、禁渔期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禁渔原则

按照农业部、省州人民政府部署和“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分市分级分江段负责”的原则,实施禁渔期管理。

(二)主要任务

切实加强禁渔期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禁渔宣传,开展陆上、水上禁渔巡回检查,相邻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开展驻守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行为。

(三)禁渔范围和时间

1.禁渔范围

开远市辖区内的珠江干流—南盘江及其支流南洞河、泸江河和中和营河,全长134公里。

2.禁渔时间

每年310时至63024时。

(四)禁渔内容

在禁渔范围和时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所有捕捞作业以及其他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任何形式的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禁渔初期(31日至331日)。召开全市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动员会议,涉及禁渔乡镇(街道)要召开禁渔工作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张贴通告,刷写标语,进村入户,大力宣传禁渔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认真组织清理船、网行动,及时掌握禁渔工作的进展动态等情况。

(二)禁渔中期(41日至530日)。涉及禁渔乡镇(街道)要把握重点,坚持不间断地进行水上巡逻检查,特别要加强“五一”等节日期间的禁渔管理;工商、渔政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集贸市场的管理。市禁渔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一次增殖放流活动。

(三)禁渔后期(61日至630日)。涉及禁渔乡镇(街道)要巩固前段禁渔工作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渔民提前下水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市禁渔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涉及禁渔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渔工作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开远市珠江流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立尧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钱勇 市政府办副主任

马旭 市农业局局长、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尹江涛 市农业局副局长、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 钧 市财政局农开办主任

刀贵荣 市水务局副局长

习剑锋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 彦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熊国福 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普雪春 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解文清 小龙潭镇副镇长

管 浩 中和营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渔政监督管理局,由尹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禁渔工作。

涉及禁渔的乡镇(街道)必须成立相应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禁渔工作,重点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管理机制

1.完善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管理目标。涉及禁渔的乡镇(街道)要制定管理措施,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对管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责任不到位的责任人及包庇纵容违规作业等违法违纪者要严肃查处。

2.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涉及禁渔的各乡镇(街道)要健全举报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举报情况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市禁渔管理举报电话为:316526231652673165268

3.建立报告制度。禁渔期间各乡镇(街道)禁渔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禁渔进展动态,及时将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成功做法、存在问题报市禁渔办公室,30天报告一次,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实行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养护珠江流域生物资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水域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禁渔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的意义和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水域生态平衡的作用。涉及禁渔的乡镇(街道)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禁渔实施过程的始终,要把《禁渔通告》张贴到渔村、船头和市场,把宣传材料分发到每个渔民、每条渔船。通过大力宣传,使禁渔期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为禁渔期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清江清河,船网上岸。禁渔前夕,涉及禁渔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内开展清理船、网行动,要把本辖区内参与珠江流域捕捞人员、船只登记造册,把江河水面、岸边的各种网具特别是违法网具全部清理到位,做到渔船上岸,网具进库。

2.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市禁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做到齐抓共管。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努力做到“六个结合”,即:联合检查与各自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岸上检查相结合;江中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击检查与早晚常规检查相结合;巡逻检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渔政部门要牵头抓好禁渔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公安、水利、工商、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捕捞,特别要严厉打击毒鱼、炸鱼和非法电捕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恶劣行为;公安部门要在执法力量上全力配合做好禁渔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宾馆饭店从事水产品活动的管理,杜绝禁渔期内的渔货进入市场;水利部门要加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危害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的监管工作,以维护禁渔期的正常秩序。

3组织禁渔执法检查,坚持依法行政。禁渔执法工作要在珠江流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调配执法力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严格遵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渔业行政执法水平。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拍照、笔录、证据登记保存等取证工作,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案卷归档,保证每一个案件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五、工作总结

禁渔工作结束后,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做好渔民动态、渔船数量、禁渔期查处违规案件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等情况的汇总,形成书面总结于2018710日前报市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1652683165267电子邮箱:kysnyjscz@163.com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