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124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k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远市灵泉西路79号2楼,邮编:661699,电话:0873-723076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工作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医保微信公众号日常监管和维护,持续加强重要医保政策发布解读,提升政策信息服务能力。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和政策解读,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三家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清退死亡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通知、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两家零售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两家零售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第一批)、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第二批)、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第三批)、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第四批)、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第五批)、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第六批)共计30条信息,在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8条。通过在开远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公示的形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予以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是保密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无自建政府网站,主要依靠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信息公示栏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公示。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压实公开责任,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与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大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力度,聚焦群众和网民信息需求,丰富公开形式,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传播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